天津市口腔医院2026年度第二批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制)招聘方案
时间:2026-06-18 16:51 作者:吴老师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口腔医院(以下简称“我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招聘计划
2026年6月18日,我单位2026年度第二批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制)招聘方案在我单位网站(https://www.tjskq.com)发布。
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以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口腔医院2026年度第二批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制)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2025、2024年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上述报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应聘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就业观念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专业指导目录和人社部门印发的技工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毕业证标注的专业需与我单位计划表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同时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录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7.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①网上报名: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wangzijuan@tj.gov.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天津市口腔医院-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方向”。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联系我单位人事科进行确认。
②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5号
(3)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天津市口腔医院2026年度第二批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制)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②个人简历电子版(PDF版);
③《就业推荐表》(限2026届毕业生提供》
④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复印件(限往届生提供》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限2026届毕业生提供》
⑥报考岗位的专业方向证明
其它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清晰扫描件,并按照顺序合并成一个PDF。
2.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我单位按照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3.考核
本类岗位为急需紧缺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4.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若考核成绩相同,以考核主考官成绩高者为先),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我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6.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聘用人员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党委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①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④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⑤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聘相关环节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我单位网站(https://www.tjskq.com)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要坚守诚信底线,在报名时要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在招聘的报名、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若录用后查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合同。
(三)本方案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四)单位地址及电话
1.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5号
2.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招聘单位人事部门)
电话:022-27126510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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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口腔医院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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