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时间:2026-04-28 15:35 作者:吴老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唐山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40名,均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在18至40周岁(1985年4月28日至2008年4月27日)。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唐山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应聘人员报考时使用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须相互对应,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
《岗位信息表》专业代码为两位阿拉伯数字的为学科门类,包含该学科门类全部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的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包含该一级学科(专业类)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六位及以上阿拉伯数字(含特殊字符)的为具体专业名称。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名称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名称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等专业目录审核。
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专业类)与岗位条件要求中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专业类)一字不差,但专业代码不完全一致的,视为同一专业(专业类)。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资格审查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15日;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15日。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注意事项:“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形成人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的认定以报考学历为准。
2.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6年12月16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公告将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和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公开发布,同时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s://www.tsc.edu.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2月15日,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考试,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包括简历、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科研成果等),以附件形式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tscrsc@163.com),待面试环节持原件进行核准。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聘简历
2.身份证;
3.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学位证书;
5.已获得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博士尚未毕业,须提交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报告单(毕业证书和成绩报告单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7.学习和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
(三)资格审查
院系(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学校选聘岗位的符合度进行把关。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环节。
(四)考核
1.院系(部)成立人才引进考察小组,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学科专业负责人、团队负责人、骨干教师为成员,考察小组不少于7人。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成果、学科专业等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的师德师风、政治品质、思想道德、身心健康、研究方向适配度进行深入考察,提出推荐人选并提交考察材料。
2.人事处、科学技术处组织,以会议或通讯评审的方式对院系(部)推荐的人选学历/学位、科研成果等真实性、符合度进行复审。
3.人事处按照《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25〕10号)规定,对通过复审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4.考核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由选聘考察小组指定,形式以板书授课为主,时间10分钟。答辩主要考核学术研究背景、科研能力、人岗匹配度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5.选聘考核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心理测评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心理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6.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两分项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以下招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现实表现、学术背景情况、教学和科研能力等情况。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学校审定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
(七)公示和聘用
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唐山学院人事处 杜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电子邮箱:tscrsc@163.com
附件:唐山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唐 山 学 院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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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在18至40周岁(1985年4月28日至2008年4月27日)。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唐山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应聘人员报考时使用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须相互对应,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
《岗位信息表》专业代码为两位阿拉伯数字的为学科门类,包含该学科门类全部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的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包含该一级学科(专业类)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六位及以上阿拉伯数字(含特殊字符)的为具体专业名称。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名称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名称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等专业目录审核。
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专业类)与岗位条件要求中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专业类)一字不差,但专业代码不完全一致的,视为同一专业(专业类)。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资格审查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15日;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15日。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注意事项:“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形成人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的认定以报考学历为准。
2.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6年12月16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公告将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和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公开发布,同时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s://www.tsc.edu.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2月15日,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考试,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包括简历、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科研成果等),以附件形式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tscrsc@163.com),待面试环节持原件进行核准。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聘简历
2.身份证;
3.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学位证书;
5.已获得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博士尚未毕业,须提交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报告单(毕业证书和成绩报告单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7.学习和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
(三)资格审查
院系(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学校选聘岗位的符合度进行把关。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环节。
(四)考核
1.院系(部)成立人才引进考察小组,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学科专业负责人、团队负责人、骨干教师为成员,考察小组不少于7人。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成果、学科专业等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的师德师风、政治品质、思想道德、身心健康、研究方向适配度进行深入考察,提出推荐人选并提交考察材料。
2.人事处、科学技术处组织,以会议或通讯评审的方式对院系(部)推荐的人选学历/学位、科研成果等真实性、符合度进行复审。
3.人事处按照《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25〕10号)规定,对通过复审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4.考核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由选聘考察小组指定,形式以板书授课为主,时间10分钟。答辩主要考核学术研究背景、科研能力、人岗匹配度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5.选聘考核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心理测评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心理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6.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两分项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以下招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现实表现、学术背景情况、教学和科研能力等情况。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学校审定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
(七)公示和聘用
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唐山学院人事处 杜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电子邮箱:tscrsc@163.com
附件:唐山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唐 山 学 院
2026年4月28日
半月讲坛温馨提示:信息均转载自官方网站,仅供参考,不构成相关服务。其最终解释权归相关单位所有,如对信息有疑问,请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我司不承担此类稿件其他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有侵权或需删除请联系我们。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