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时间:2026-05-11 14:18 作者:吴老师
依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方案》,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5月13日(周三)9:00-16:00
二、审核地点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育德综合楼
三、审核材料
(一)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等户籍材料。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请下载打印,本人签字)、笔试准考证(高技能岗位除外)。
(三)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各阶段全部证书,含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毕业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除外。
(四)报考限定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026年毕业,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貌、生源地、就读专业及专业代码(具体到二级学科)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等)、学籍认证材料(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2024、2025年毕业且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另需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未参保证明(可从“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中“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一栏下载打印,或登录本省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和本人签字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见附件2)
(五)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大学生军士或义务兵;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入伍,服役期满后继续学业,于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退役军士或义务兵,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公章)。
(七)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与岗位要求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予退还。
2.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本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材料与报名填报信息不符且影响应聘资格的、有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书面材料造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后期任何时间发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2-28192746(赵老师)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一、审核时间
5月13日(周三)9:00-16:00
二、审核地点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育德综合楼
三、审核材料
(一)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等户籍材料。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请下载打印,本人签字)、笔试准考证(高技能岗位除外)。
(三)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各阶段全部证书,含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毕业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除外。
(四)报考限定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026年毕业,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貌、生源地、就读专业及专业代码(具体到二级学科)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等)、学籍认证材料(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2024、2025年毕业且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另需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未参保证明(可从“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中“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一栏下载打印,或登录本省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和本人签字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见附件2)
(五)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大学生军士或义务兵;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入伍,服役期满后继续学业,于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退役军士或义务兵,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公章)。
(七)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与岗位要求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予退还。
2.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本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材料与报名填报信息不符且影响应聘资格的、有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书面材料造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后期任何时间发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2-28192746(赵老师)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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